接朱老师通知,请各位选修了知识产权法考试的法硕(法学)同学携带以下法条:
1. 《商标法》;
2.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条例》;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公布)》;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