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美希
简介:
刘美希,女,河南西平人,法学博士,毕业于山东大学437必赢会员中心,437必赢会员中心副教授,广东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深圳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研究领域为西方法哲学、部门法哲学、法律方法论,已在CSSCI来源期刊及其他各类各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其中一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主持或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托项目等各级各类项目4项。
教育背景
法学博士
研究领域
西方法哲学、部门法哲学、法律方法论
教授课程
本科生课程:法理学、法学导论、法学概论
研究生课程:西方法哲学、法哲学导论、法理学专题、法理学、法律英语
荣誉奖励
437必赢会员中心2009 -2010年度考核优秀奖
科研论文
1、刘美希:“论私法理念现代变迁的法哲学理论基础”,载《法学论坛》2010年第3期(CSSCI来源期刊,法学类核心期刊),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0年第9期全文转载。
2、刘美希:“论私法理念对国际法的影响”,载《437必赢会员中心学报》2008年第2期(CSSCI来源期刊),被CSSCI引文索引、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2008.7目录索引。
3、刘美希:“论私法理念的经济基础”,载《太平洋学报》2009年第3期(CSSCI来源期刊、政法类核心期刊),被CSSCI引文索引。
4、刘美希:“私法理念的社会基础”,载《贵州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CSSCI来源期刊)。
5、刘美希:“论私法理念的法哲学思想基础”,载《437必赢会员中心学报》2009年第4期(CSSCI来源期刊)。
6、刘美希:“论私法理念对现代行政法的影响”,载《山东社会科学》2010年第4期(CSSCI来源期刊)。
7、刘美希:“论私法理念的基本内涵”,载《贵州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CSSCI来源期刊)。
8、刘美希:“私法自治理念的历史沿革考”, 载《山东警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全国优秀社科学报)。
9、刘美希:“人格平等理念历史演变考”,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全国优秀社科学报)。
10、刘美希:“论中国培育私法理念的必要性”,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全国优秀社科学报)。
11、刘美希:“神圣理念的历史演变考”,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全国优秀社科学报)。
科研项目
1、主持2009年8月横向项目:“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证据效力研究”,已结项。
2、主持2009年7月横向项目:“律师执业权利的法律保护研究”,已结项。
3、参与2010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托项目:“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立法及其实践问题研究”,第二参与人,已结项。
4、参与2010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托项目:“香港国际和区际仲裁裁决执行制度研究”,第二参与人,已结项。
其他事项
学术兼职:
1、广东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
2、深圳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